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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驰名商标保护 更好推动品牌经济发展
日期:2016-07-15   来源:   浏览:2130次
一、问:对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问题,社会上有各种不同的认识,新《商标法》修订内容也部分涉及该问题,那么应该如何正确认识驰名商标以及相关保护问题呢?

  答: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制度是商标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新商标法相关规定来看,驰名商标是对相关公众熟知商标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就是对知名品牌的保护。主要目的是为了制止他人对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摹仿和翻译,避免造成市场混淆或损害驰名商标持有人利益。主要保护措施是不予注册和禁止使用。从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本意来看,驰名商标保护遵循被动保护、个案认定原则。也就是说,在某一具体案件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只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意味着在案件之外该商标一定是同行业全国最知名的。

  虽然新商标法修订对上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原则作了进一步明确,但目前社会上对驰名商标及其保护制度仍有一些不正确的认识,如: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看作是一种荣誉称号的评定,有些地方政府将驰名商标认定数量作为工作考核指标,一些地方工商部门仍然将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作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一些企业希望通过认定驰名商标获得广告效应,这些都是对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错误认识。新商标法特别规定,对使用“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广告宣传的,还要给予行政处罚。这些法律规定有利于纠正社会上对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制度的错误认识和作法,促使企业将主要精力用于加强技术、质量、管理、服务创新上,提升商标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二、问:品牌竞争是当前市场竞争的重要形式,商标是品牌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核心。如何正确认识加强驰名商标保护与推动品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答:商标、品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品牌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地方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商标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竞争规律,通过全面作好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各项工作,积极支持品牌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打击市场上各种剽窃、损害驰名商标商誉行为,是支持推动品牌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正确认识并处理好该问题的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市场的关系,推动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裁判和社会参与的驰名商标保护机制,努力为品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充分认识创造著名品牌的主体是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要充分尊重和发挥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可以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培育,通过不断提高品牌竞争力,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产品质量逐步将自身商标发展成为市场认可的著名品牌。

  二是充分认识品牌竞争是市场竞争。品牌的优胜劣汰是由市场规律决定的,政府不能多过地行政干预,代替市场和消费者选择。著名品牌、优势品牌的形成是市场和消费者选择的结果,不是政府授予的某种称号,更不是由政府推动企业争取驰名商标认定能够产生出来的。

  三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力军,担负着为品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职责。目前市场环境仍不容乐观,围绕着驰名商标的恶意注册,制售侵权假冒商品等行为易发多发,在某些区域和领域还较为严重。市场形势要求我们不但不能放松,反而要继续不断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工作力度,为品牌竞争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问:近年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方面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下一步将如何优化品牌竞争市场环境、鼓励创新创业?

  答:保护商标知识产权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今年1到4月,全系统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36万件,办结1.11万件,案值1.1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将新发展理念融入贯穿到商标品牌保护工作中,提升商标监管规范化水平,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为品牌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为助推创新创业贡献力量。

  一是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推进商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市场主体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及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加快推动部门间、地区间、政府与社会之间信息开放共享,形成对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三是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增强对线上线下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线索的发现、收集和甄别能力,推动实现智能监管。

  四是推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促进区域间、部门间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提高打击实效。

  五是加强对地方执法办案的指导监督,创新应用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提升商标监管执法协调指挥能力。建立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维权联系人数据库,实现各省重点保护商标信息全国共享。

  四、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商总局将出台哪些措施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推动实现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品牌工作的部署,工商总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引领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改革,助力中国经济向中高端发展的作用,加快商标品牌强国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效率,为社会提供高效快捷专业的商标公共服务。

  二是创新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产业和区域商标品牌建设,推动商标服务业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加强区域品牌培育。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创新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载体与模式,加强对市场主体商标运用的支持和引导,培育知名品牌。

  四是推进品牌国际化,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探索建立中国企业商标海外维权信息收集平台,支持中国企业和中国品牌“走出去”。

  五是加强商标品牌理论研究,构建国家层面的商标品牌评价指标体系,鼓励社会研究机构本着客观、公平和国际化的原则发布中国商标品牌榜、《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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