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5-27 来源: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2360次
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国家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
(三)企业属区域骨干企业;
(四)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可优先申报推荐。
二、申报程序
由企业填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撰写优势企业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市知识产局筛选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三、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一)报送材料
1、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优势企业工作方案;
相关证明材料(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考察要点所列项目准备)。
以上材料纸件一式二份于6月15日前报送给市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处。
2、向省局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申报企业申报函;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优势企业工作方案;
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纸件一式二份于6月31日前报送给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附件: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