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协会与建材协会争夺“佛山陶瓷”商标
日期:2015-11-24 来源: 浏览:2231次
今年上半年,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和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对“佛山陶瓷”的商标之争由于被国家商标总局驳回中而暂时结束。
昨日记者获悉,两大协会的商标争夺战再起风云,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召集多家媒体提前剧透,今年10月份,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一纸诉状将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告上了法庭,案件今日在禅城区法院开庭。
回顾
申请地理商标均被驳回
商标还没申请下来,两家协会已经争夺得如火如荼。
记者昨日了解到,两家协会目前申请的“佛山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给予了驳回。市建材行业协会在今年的9月30日收到了驳回通知书,驳回的理由主要是:未提交相关史料记载; 有关具体商品不符合地理标志的认定条件; 未提供县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书。另外,还有一个驳回理由是,佛山市政府对两个申请人进行协调,但未达成一致,因此无法为任何一家申请人出具相关政府文件,避免市场混乱和消费者误认。
现在建材协会已经对“佛山陶瓷”的商标申请进行了复审。市建材协会秘书长孔海发表示,“我认为他们驳回的理由非常奇怪,首先,我们已经有工商部门开具的授权书,他们说我们没有,其次,我们两家未达成一致主要是因为‘公投’取消了。”孔海发对于复审也很有信心,他说,“盐步内衣”的集体商标就是在复审的时候成功的。
昨日记者从市陶瓷行业协会了解到,他们的申请同样也被驳回了,市陶瓷行业协会秘书长、副会长白梅告诉记者,驳回的理由和市建材协会的理由类似,并且陶瓷协会同样也提出了复审。
原定于今年6月份举办的“公投”为何取消?当时,市经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他们联合市工商局到国家工商总局了解的情况,两家行业协会申请获批的难度都比较大,因此就取消了。
诉讼
双方均对胜诉很有信心
不过,这次佛山陶瓷协会诉讼的是“名誉权”,和争夺商标却是另一回事。
记者从市建材行业协会提供的一份文件得知,陶瓷协会的诉讼要求是:立即停止侵害陶瓷协会名誉权的行为、在《佛山日报》等报纸和网上刊发致歉信,向原告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名誉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
“我们认为自己没有做错,说的都是事实,为什么要道歉?”孔海发表示。记者从诉状书上看到,陶瓷协会诉讼建材协会侵犯名誉权,主要是因为被告宣传原告“已经花费政府扶持资金近100万元,仍然未获得成功,是没有按照国家法定程序,靠‘走人脉’的方式是不可取的,浪费了国家和企业的大量金钱,而且造成了腐败行为的孳生。”对此,陶瓷协会认为是歪曲事实,恶意诽谤。孔海发则表示,在这方面有足够的证据。双方均对胜诉信心十足。
“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自2005年便已开始申请‘佛山陶瓷’的集体商标,至今已经十年也没成功,我们认为无需花费这么多。”孔海发表示,申请集体商标费用为3000元,市建材行业协会申请了第19类陶瓷砖、第11类卫生陶瓷和第21类日用艺术陶瓷,一共花费9000元,中介费用4000元,复议费用1500元,一共14500元。孔海发认为,市陶瓷行业协会申领了政府的资金,却没有办到实事。“注册商标的费用很低,而现在由于没有注册成功,全国各地都是仿冒佛山陶瓷的情况,我认为这些资金的去向应该向公众公开。”
据了解,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十年前就开始行动,在2005年、2009年、2014年三次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佛山陶瓷”商标,至今未获批,而曾经被很多人误认为就是“佛山陶瓷”商标的“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的商标则在2012年获批下来。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佛山陶瓷”商标申请难度大,可考虑将已申请成功“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集体商标用于区域品牌推广。不过,市陶瓷行业协会在今年两会期间曾对记者回应称,“‘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仅仅只是协会商标,很难作为区域商标进行打假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