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是不可以注册为商标的,因为触犯商标法中第十条规定,商标法第十条中规定了八项情况不可以注册为商标,“巴黎”属于该条第四项禁止内容。
首先要明确的是:“巴黎贝甜”中带有地名,是法国的首都,巴黎作为历史名城和美食乐园,想当然是容易联系到法国这个国家,但是”巴黎贝甜“却是韩国推出的烘焙品牌。
即便是后面增加了两个字,只要保留有“巴黎”这两个字的基本特征就很难注册成功,之前2004年在中国申请被驳回,2014年又开启了申报同样商标。另外也有过多家企业申请过“巴黎”等相关名词,最后都注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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