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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有多少版权大事值得回忆
日期:2013-01-14   来源:沈阳杰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2754次

年度大事
  11天后,2012年即将画上句号。回首过去300余个日日夜夜,在我国版权界发生的众多事件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剑网行动”、全国开展版权资产评估质押……无疑像一个个精彩的镜头,在我们记忆长河中闪回。2012年,我国版权工作的发展已进入到最快最好的时期。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成功举办,《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签署
  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办,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以下简称外交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至26日在北京成功举办。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54个成员国、48个国际组织,共202个代表团的721名代表出席会议。6月26日下午,外交会议以正式签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为标志,在北京圆满落下帷幕。这标志着WIPO成员国谈判了近20年的视听表演者版权保护的国际条约终于在中国北京修成正果。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承办的第一个涉及版权条约缔结的外交会议,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体现中国版权保护事业取得的显著成果正在被国际社会认可和赞赏。而承办此次外交会议对于正处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此会议对于树立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创建“版权之都”,加快有国际影响力先进文化之都建设步伐,推进北京世界城市建设,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会议所缔结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进一步完善国际表演者版权保护体系,填补了视听表演领域全面版权保护国际条约的空白,平衡了创作者、制片人、表演者等各环节的利益关系,界定了同国际上已形成的重要版权条约之间的关系,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版权保护方面的重要里程碑,将永远载入世界知识产权史册。中国以东道国身份承办国际组织重要会议,不仅有利于我国充分发挥大国作用,增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话语权,提高我国全球知识产权大国地位,提升国际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同时对于我国发挥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系,宣传和平发展的主张,增进国际间相互理解和广泛互信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收尾,“版权立法”成社会热点
  10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就即将呈报给国务院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进行热烈讨论。这标志着国家版权局自2011年7月13日正式启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以来,在《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精心指导、起草人员不断努力下,经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最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稿。这次会议也标志着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已近尾声,为下一步国务院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完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一年零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国家版权局在修法工作中坚持一个基本理念——集思广益、解决问题;遵循三个原则——独立性、平衡性和国际性;追求三个效果——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特别是分别于3月31日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和7月6日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开门立法、公开透明的立法方式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肯定。第一稿共收到社会各界及个人1600多份意见;第二稿共收集来自社会各界100多个单位和个人的近200多份意见。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还与有关方面开展了面对面的定向征求意见活动,密集召开和参与了几十次专题定向征求意见会,涉及领域包括文联系统、记协等权利人组织,广播电视、电影、软件、互联网、图书、报刊、字库产业等十余个行业及其主管部门,深入听取各利益相关方和主管部门的诉求和建议。国家版权局在整个草案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了公开透明的态度,兑现了“有请必到、有问必答”的承诺。
  此外,国家版权局法规司还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就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定许可、“避风港”原则适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争议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形成了近年来少有的版权立法工作新高潮,极大地提升了版权工作在全社会的关注度。《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共识,积极回应了相关利益方的诉求,体现出较高的立法水平。同时,也更加符合相关国际规则,系统提出了我国当前版权保护法制方面面临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15个作品或机构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
  6月21日晚,在人民大会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版权金奖颁奖盛典隆重举行。《于丹〈论语〉心得》、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山东省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等15个作品或机构分别获得版权金奖分设的作品奖、推广运用奖、保护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加利,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和北京市市长郭金龙等为获奖者颁奖。
  版权金奖是WIPO在版权领域设置的全球表彰机制,从2008年开始,国家版权局与WIPO合作将这一奖项引入中国,每两年评选一届,该奖项是目前WIPO在中国颁发的版权最高奖项,今年颁发的是第三届。此奖项的设置立足文化创意产业与产业链发展的角度,以维护原创作品权益、传承原创精神为出发点,旨在表彰在版权领域作出卓越贡献的杰出代表。
  全国省级政府机关6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并建立长效机制
  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的省级政府机关已经全部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这是继135家中央和国家机关2011年5月底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之后,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目前,全国正在落实地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企业软件正版化也在向纵深推进。截至10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共采购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230万套(许可数),采购金额14.79亿元,采购国内软件的数量占比过半,金额占比不到三分之一。
  为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中国政府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将政府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预算科目中专列“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科目;二是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将政府机关采购的软件纳入资产管理,入账建档,责任到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软件;三是将软件采购资金及软件资产管理等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告;四是认真落实计算机出厂时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五是督促软件生产商做好软件兼容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六是建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协调机制,由新闻出版总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问题,每年开展例行检查并形成年度报告。
  中国政府用实际行动说明,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建立创新型国家必须要走的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内关系到软件产业的发展,涉及成千上万中国企业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文化环境的保护、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工作大局;对外关系到中国发展的国际环境。
  “剑网行动”剑指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关闭违法网站183家
  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自7月1日至10月底,在全国开展了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这是中国政府部门自2005年以来开展的第八次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
  2012年“剑网行动”主要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中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在行动中,严厉打击了未经许可非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盗版图书、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了为侵权盗版分子提供搜索链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网络接入等服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了利用手机等移动媒体侵权盗版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顶风作案、多次实施侵权盗版活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网站,依法吊销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备案,相关接入服务商也将会停止为其提供网站接入服务。同时加大了刑事打击力度,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侵权盗版网站或者行为人利用网站从事侵权盗版违法活动,仍为其提供网络各项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至10月中旬,国家版权局共收到各地报送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82起,其中行政结案210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72起,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93台,共关闭违法网站183家。
  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从2005年开始连续7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查处了一大批案件,关闭了一大批侵权盗版网站,成果丰硕、成效显著,在国内外引起积极反响。尽管我国目前的版权监管水平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网络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意识和监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当前仍然非常迫切。因此,2012年“剑网行动”在完善机制、快速反应、发动群众、集中打击和源头治理的整体思路作了相应的部署与实践,不仅加强了日常监管力度,查破办结一批大案要案,有力维护网络环境下健康、规范的版权秩序,有效遏制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建立了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产业繁荣发展。
  全国首家专业版权评估中心在京成立
  1月6日下午,全国首家专业版权评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版权评估中心在北京揭牌。该中心的成立对解决我国版权评估难、融资难问题等具有重大意义,也标志着我国多年的版权评估理论探索正式向实践领域迈进。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称: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版权评估中心的成立,在中国版权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写入中国版权发展史册。
  当前,随着以版权资源为核心的出版、动漫、影视、软件、网络与计算机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的迅猛发展,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对版权作品价值评估的需求也不断增加。首先是在企业融资中,著作权资产的价值评估正在成为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高度关注的重点,成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控制风险的关键点。文化产业一般实物资产少,而著作权无形资产资源丰富,如果不能恰当地评估出文化创意产品的著作权的财产价值,就会影响作品的交易复制与传播,同时银行的贷款也会面临风险。而版权评估中心的成立,为著作权人与银行、投资人间搭建了服务平台和桥梁,这对文化创意产业来说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且发展空间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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