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2015年度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及更名管理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
申请新认定企业(含新申报认定企业和2012年复审企业本次重新申报认定)网上申报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7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申请复审企业(2012年认定企业本次申报复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0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4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需在企业更名手续完成的15日内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材料,按科技部要求按批次集中办理。
2、报送材料。
材料组织要求见附件3,企业申报纸质材料完成后报送至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的科技管理部门(三份)和企业留存二份(其中含所得税主管部门一份),申报材料中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报送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
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情况表》审核盖章,出具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将本区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截止日期前统一报送至大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对审核通过企业的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gaoxinchu39989885@163.com邮箱。
3、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复审和更名系统网站):http://www.innocom.gov.cn/
大连科技信息网(大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通知发布):http://www.dlinfo.gov.cn/
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认定管理工作信息)http://news.dppc.com.cn/hitech/index.jhtml
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李旭 84754133
(高新园区火炬路1号海外学子创业园A座403房间)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大连市科技局:高新处 39989887
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区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山区 | 梁 玉 | 82565736 |
西岗区 | 吕业涛 | 83676165 |
沙河口区 | 徐大明 | 84368992 |
甘井子区 | 李楠楠 | 86319202 |
旅顺口区局 | 鲁 翎 | 86395551 |
普兰店市 | 李晓宇 | 83112193 |
瓦房店市 | 孙宝恒 | 66521055 |
庄河市 | 李成贵 | 89706396 |
长海县 | 牟 琳 | 39370171 |
金州新区 | 李丽媛 | 87690015 |
保税区 | 权 威 | 87318017 |
高新园区 | 刘 爽 | 84791541 |
长兴岛 | 盛万功 | 85280003 |
花园口 | 吴作杰 | 89169029 |
普湾新区 | 鲍泳岩 | 85779328 |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2日
大连瑞博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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