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推动首都品牌经济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11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确立了“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设立北京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实现了商标战略工作由“工商部门单打独斗”向“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政策层面全力支持、相关部门共同发力”的重大转变,也标志着北京市商标战略的实施工作进入到“深耕细作”的发展阶段。
《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商标战略对促进首都品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目前,北京市有效注册商标数量395664件,居四个直辖市首位;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57件,居四个直辖市首位;北京市著名商标559件,地理标志8件。但是,北京市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数量与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相比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商标战略对于促进首都品牌经济发展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意见》明确北京市实施商标战略的总体要求与目标。提出积极培育“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着力打造“品牌北京”,树立首都品牌形象,到2015年要实现企业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强,首都品牌自主化、高端化、集聚化、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商标战略在服务创新驱动中的地位更加显著,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结合更加紧密,在提升首都经济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意见》就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要完成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打造自主创新品牌、积极培育文化品牌、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大局等五项主要任务进行了深入阐述;并提出了充分体现企业主体作用、发挥政府行政服务职能、广泛策动社会组织的作用、打造商标运行服务平台、提升商标监管与执法效能等五项主要措施。
《意见》还从完善组织保障、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交流合作、强化城市品牌宣传等方面对加快首都商标品牌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